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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多措宣传贯彻《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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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安宜剑客 于 2013-3-15 08:40 编辑
新修订的《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新《条例》顺利实施,我县农委开展多种形式,采取多项措施宣传贯彻新《条例》。
一是下发宣传文件。为切实做好新《条例》宣传和贯彻工作,县农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将3、4月份定为新《条例》宣传活动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二是举办培训班。3月8日,省春防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县举办了《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班,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并要求各镇将学习与贯彻相结合,将宣传与工作相结合。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为保障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县通过编印《致全县畜禽养殖场(户)的一封公开信》,在生猪屠宰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张贴标语、条例全文等形式,将法律法规和科学防疫知识送到动物防疫第一线,要求广大从业者知法、守法。(吴坚 衡如红)
原文出处:[url=]http://www.baoying.gov.cn/showxw.asp?id=52898[/u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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