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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医保中心:一般诊疗费实行总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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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诊疗费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收取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材料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的费用。其收费标准为每人次每疗程10元。基层公立卫生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由医保支付8元,个人支付2元。我县从2012年3月开始实行一般诊疗费付费制度的试运行,在运行过程中发现了总量难以控制、医院分解收费等矛盾和问题。今年,县医保中心将根据有关政策对一般诊疗费进行总额预算管理,即参照前3年基层定点医院门诊人次,结合增幅因素,实行总额预算,超过总额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低于预算总额的,年终视节余情况按10-20%予以奖励,并将此条款写入2013年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中,以达到管理和运用好这个收费项目改革的目的,既减轻病人的负担又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房强)
原文出处:[url=]http://www.baoying.gov.cn/showxw.asp?id=52985[/u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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