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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老职工定补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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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联合发文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对享受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对象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中,原在企业单位发放定期补助的,仍由原单位发放,提高标准后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经费开支渠道不变。《通知》要求各镇、各单位认真做好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提标经费的筹集、审核和发放工作,为打造“四个宝应”、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潘绵学)
原文出处:[url=]http://www.baoying.gov.cn/showxw.asp?id=53209[/u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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