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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地方海事处:强化安全监管 保航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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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07: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宝应县地方海事处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全市内河港口管理“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提出的:从实现内河港口岸线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实现内河港口计划与统计分析水平;实现内河港口建设经营市场秩序监管水平;实现内河港口安全监管水平;实现内河港口依法行政能力,实现内河港口货港费征管水平;实现内河港口队伍素质和行业文明等七个方面提升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工作,促使宝应县港口管理工作顺畅有序,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宣传,明确任务。大力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内河港口建设和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锿相关规章,提高码头、港口经营业主对内河港口管理“提升年”的思想认识,促使港口、码蜌锵法经营,有序竞争,严格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关于印发全省内河港口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逐项开展工作,促进宝应县内河港口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是规范行为,联动执法。针对全县港口点多、分散,经营设备陈旧老化,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同行之间恶意竞争,管理措施及手段相对薄弱等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港口管理部门拟定和落实整治方案,从港口建设、市场秩序、经营许可、岸线审批、人员资质、船舶装卸、危险货物作业等诸多方面进行联合整治,有效地发挥港口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效益,从而达到港口布局合理,各项制度健全,业主持证经营,人员持证作业的目标。
     三是落实措施,管理到位。对沿京杭运河宝应辖区36.5公里岸线设置的港口、码头重新进行一次调查,确定其数量及从港口功能,业主身份,港口货物装卸方式及装卸作业工具的数量,积极为港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提供第一手资料,以便对港口建设进行决策。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强化对港口、码头水域及船舶的监督管理,对合法审批的港口、码头岸线设立相关的标志、标识及船舶停靠装卸作业规定。严格按照市地方海事局的要求达到船舶适航,人员适任,严厉打击无证营运的浮吊船舶及无证人员,以预防港口作业船舶重大水上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干线航道的畅通。(陈和建、张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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