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2011年9月13日的《宝应日报》第三版《宝应法苑》,时任县法院代院长的黄顺祥赴广洋湖镇走访农户搞调研时,在该镇东进村“刘有仁调解工作室”,与创立该室的刘有仁亲切交谈的照片便映入眼帘。
今年73岁的农民刘有仁早在50多年前就开始做民间矛盾调解工作。那时,国家法律尚未健全,乡亲们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用法。加上国民经济困难,毛手毛脚的人经常偷这偷那,村里时常被闹得鸡犬不宁。刘有仁便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熟人那里取来一些法律条文进行自学,经常义务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并协助村里做起矛盾调处工作。
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农户几乎都饲养家禽家畜,家禽家畜毁坏左邻右舍的庄稼引起的邻里纠纷时有发生。一天,本村董季两性人家为鹅吃了菜园中菜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季家打死董家吃菜的鹅,董家要求赔鹅,季家要求赔菜,两家互不相让。董妻一气之下回家喝了农药不幸死亡,其娘家来了18个人要抬尸到季家闹事。村民们立刻把正在挑猪粪施肥的刘有仁请来。看到事态严重,刘有仁一个箭步冲到闹事者面前厉声呵斥:“现在谁闹事谁负责,造成后果为首者必办!”刘有仁的话震慑了闹事者,并从法律角度向大家认真分析了闹事的严重后果,在公安机关到来之前,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发展。
为帮村民调解矛盾纠纷,刘有仁不知花了多少时间,吃了不少辛苦。记得冬日的一天晚上,他去本县射阳湖镇为本村村民调解一桩婚姻纠纷,事情谈妥已是深夜时分。他骑着自行车,打着手电,眼睛一花,连人带车栽倒在路边的沟渠里。看到他全身泥水回到家的“狼狈相”,老伴埋怨,女儿心疼。可他却若无其事地笑笑:“没事。”
在调解涉及县外、省外的一些重大民间矛盾纠纷时,刘有仁自有一套应对办法。一次因一起经济案件,刘有仁受人之托去了安徽蚌埠。在法庭上,他灵活运用法律条文据理力争,经过几天的舌战,终于打赢了官司。庭审结束后,对方询问何时动身回程,并很“善意”地表示要好好地“送行”。刘有仁从中嗅出了浓浓的“火药味”,第二天凌晨便乘车离开蚌埠,胜利凯旋。
50多年来,刘有仁的足迹遍及浙江、安徽、江西、上海、山东和福建等13个省,参与法庭开庭80多次,先后成功调解的大大小小的各种矛盾纠纷累计有千次。2009年,他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信访员”。
如今,设在刘有仁家里的“刘有仁调解工作室”成为村民们良好学法场所,村民们自觉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化解了日常生活中各种矛盾纠纷。“刘有仁调解工作室”为构建和谐的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刘有仁本人也被誉为矛盾调处热心人和民间纠纷“调解高手”。(邝轩 泽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