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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计分制考核出租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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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全县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从今年开始,县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据《江苏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计分考核。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仪容仪表、车容车貌、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内容,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总分值为20分,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对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的,要在计满20分之日起15日内,到运管机构指定的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培训教育,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每次累计积分20分达3次的,或一次计分达20分而不参加教育、培训、考试的,收回《服务监督卡》,责成企业解聘该驾驶员,并将其记入“黑名单”,各企业不得录用“黑名单”内驾驶员。对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服务业绩突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将获得相应分值的奖励,并作为行业表彰的依据。
(许 琛 陈 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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