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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公立医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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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市物价、卫生、人社部门共同批准,我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两所公立医院正式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
本次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总体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药品(中草药和医院制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将公立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15%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后的经费差额,10%由政府补助,10%由医院提高管理水平自行消化,?80%通过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本次改革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降低了CT、核磁共振及部分检验等检查项目价格,调高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方面的项目价格,包括诊察费、护理费、手术治疗费和传统中医服务项目等。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和新农合住院支付范围,在总量上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刘延龙 张正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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