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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品,无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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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8 18:38: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买的水韵江南房付清房款,合同约定好房产证到手房主无条件配合我们过户,三年过去了,房产证下来房主不通知我们,私自拿房产证去银行抵押贷款,我们向他要求过户时向我们索要十五万元,没有这么多钱不过户,在法院也是这么强硬,他这样属于诈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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