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35|回复: 2
|
中国修改刑法 取消13个死刑罪名
[复制链接]
|
|
中新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 周兆军 郭金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取消了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中国的刑罚结构总体上能够适应当前惩治犯罪、教育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需要,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等问题。此前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共68个,可以适当减少。根据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取消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给中国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势带来负面影响。 |
|
|
|
|
|
|
|
发表于 2013-2-20 17: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013-2-20 17: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今日宝应网
投稿邮箱:new10024@163.com
QQ:101615387 微信:new10024 手机:13951448391
今日宝应网—宣传宝应 了解宝应 服务社会 服务网民
( 苏ICP备14058410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