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52|回复: 1
|
宝应卫生局2011年十项卫生惠民措施?
[复制链接]
|
|
[url=] 一、突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条件。围绕城镇化建设和统筹城乡卫生发展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功能。2011年,85%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村卫生机构配备电脑并实现县、乡、村三级联网。改进服务方式,推行团队服务、责任医生服务,建立健全“15分钟健康服务圈”,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急救网络的建设,积极打造“15公里半径医疗急救圈”。
二、突出加强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常态化管理,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县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和双向转诊工作。继续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的工作制度,确保全县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县级医院医生帮助工作,并加强检查、促进形成常态化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帮助基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尽快建立一批基层全科医学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作用,招收医学本科毕业生,为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培养“小病能处理、大病能鉴别”的合格全科医师;培训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50名。继续以“定向培养、协议就业”的方式,严格实行订单式“按需培养”,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医疗卫生人员。
四、突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2011年,全县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预计达250元,农民参保率不低于98%,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实际住院补偿比达50%以上,当年统筹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县域范围内全部实行即看即报,积极试行异地转诊人员即时结报,方便参合农民转诊就医。
五、突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努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覆盖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5元,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等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提高实施项目覆盖率。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170/10万以下。免费为适龄儿童、外来务工者子女提供11种一类疫苗预防接种,接种率达96%以上。全面落实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和免费补服叶酸预防新生儿缺陷以及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试点工作,提高妇女病普查率和免费婚检率。
六、突出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为群众创造健康生活环境。全县新增农村无害化户厕1.5万座,创建省、市级以上卫生镇1个、卫生村8个。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进一步深化“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大力实施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组织进社区开展健康知识宣传、讲座、咨询和义诊服务活动不少于100场次,广泛普及健康素养和卫生防病知识,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七、突出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中医药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继续强化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使用,认真做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满足群众中医中药服务需求。
八、突出加强基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年内,全县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建立和完善相应报销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政策,使城乡居民在社区就诊医药费用低于三级综合医院就诊费用50%以上,控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在医疗收费中的比例,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采购、配供、使用情况监管。
九、突出加强卫生惠民便民措施落实,努力为群众看病就医多办实事。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间门诊病历通用制度,推进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推行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和当天出具检验检查报告制度,方便群众看病。落实困难群体、优抚对象和重大疾病以及“三无”精神病患者检查治疗、下岗职工体检等费用减、免政策。全县所有非营利性医院惠民窗口进一步创新惠民措施,控减特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深入开展以“质量、管理、服务、绩效”为主题的医院管理系列活动和创先争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三好一满意”、“白求恩杯”竞赛、平安医院、群众满意医院创建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机构诚信度,维护人民健康,维护群众利益。
十、突出推进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工程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的环境和条件。完成县人民医院医技用房改造、精神病防治院病房楼、夏集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曹甸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改扩建、射阳湖镇中心卫生院病房楼改扩建、范水镇中心卫生院病房楼改扩建工程的建设任务,完成县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招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条件,为群众看病就医和健康保健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url] |
|
|
|
|
|
|
|
发表于 2013-2-20 20: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今日宝应网
投稿邮箱:new10024@163.com
QQ:101615387 微信:new10024 手机:13951448391
今日宝应网—宣传宝应 了解宝应 服务社会 服务网民
( 苏ICP备14058410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