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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网络的力量:我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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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出行,相机必带!
前不久,随车出行,途径淮安市,被某交警中队一辅警拦下,查超载无果后,被认为厢式货车的反光标识粘贴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随行人员当即拍下照片一组,与之理论,并要求其出示具体明文规定,结果对方提供不出,但依旧开发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书,被拒绝后,返还了被扣证照。
事后,经过咨询我县车管所,“我县依法对机动车登记和年检,符合相关规定。”兹决定投诉。
对方的政府论坛设置了民生通道,公安局发言人立即回复,可以联系督察,提供了手机号。经过昨天和今天的追问,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进入调查状态。对方了解到我的态度后,立即调查,并于今天中午回复:撤销处罚决定,感谢监督,并以中队长名义欢迎访问!
值得肯定的是:对方政府对话的渠道是畅通的,每一个部门发言人负责本部门的投诉、建议,3天-5天必须回复,不允许只提供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咨询推诿。
面对网络,只要我依法行事,我怕谁?而对方正是公安督察!
参与维权吧,逆来顺受的朋友,帮你联系免费的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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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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