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委书记、市长:
2007年11月27日,无辜的出租车司机妈妈凌之琴在宝应郊区被杀害.罪犯虽巳服法,法院判决其赔偿39万,但无力偿还.四年来,我和年老多病的爸爸,相依为命.我俩每月政府共发给480元低保生活弗,除交纳廉租房租及各种水电生活弗用,加之老父因哮喘每月药弗,所剩钱仅够买米,更谈不上买莱了,我父虽是老知青,因无单位,如缴纳养老金,必须先缴5万多元,象我家情况,如何办到?明年我又要高考,上与不上大学,都因经济困难,处于两难境地.现实无它法,请政府尽快帮助解决以下两个困难:
一.要求增加我和父亲每月低保生活费,由原每月两人的480元增至740元(扬州地区标准)
二.请政府协调法院:当时罪犯死前,扬州中院黄法官在场,我父付庆义与罪犯签订器官变卖偿还协议,(该协议存中院)至今还未兑现,现要求尽快解决.
受害者女儿 付凡萌 2011.12.28
(此信巳发至中国扬州政府网书记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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