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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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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9 08: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6日下午,宝应县召开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团全体成员(扩大)第一次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金荣出席。
  陈金荣就如何有效扎实开展这项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做到认识到位。成立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团是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需要,是应对当前信访维稳形势的需要,是推进平安宝应、法治宝应建设的需要。二要做到作用到位。法律服务团就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法律服务团成员要利用自身职能和岗位优势积极发挥好参谋作用、助手作用、引领作用、窗口作用和联动作用。三要做到组织到位。政法部门要围绕五个作用正常的开展组织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对参加法律服务团的成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各成员要做到“三个一”即每年要写一篇以上关于化解社会矛盾的调研文章或法律建议;每个月要到信访窗口值一次班;每年要总结一例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样本,来作为最后考核的依据。
  会上,服务团成员就围绕自身如何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作表态发言。 (潘健)

原文出处:[url=]http://www.baoying.gov.cn/showxw.asp?id=54143[/url]     江苏宝应在线     宝应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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