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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洋湖镇专项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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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安宜剑客 于 2013-4-27 06:54 编辑
为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用气安全,近日,宝应县广洋湖镇组织安监站、工商组、派出所、村建办、文卫等相关部门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该镇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4月为调查摸底阶段,5月为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阶段,6月至7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整改的目标是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治理范围是换气点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包括餐饮经营场所、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食堂。凡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等相关证照的餐饮企业一律取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燃气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明火;液化石油气气瓶减压器和密封圈不能超过使用期限;耐油橡胶软管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年且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用气场所应当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燃气不符合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成润之、吴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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