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下午,宝应县人民医院退休干部陈明贵在县城纵棹园公园,不顾生命危险,勇救一名落水少女,被传为佳话。 当日下午4时许,城纵棹园公园内,不少市民群众在湖边观景散步,看戏游玩,其中多数为中老年人。这当中一个20岁左右的姑娘眉头紧锁,唉声叹气,看起来心事重重。过了一会儿,该少女走上湖中画舫,抓住船头一只铁环,面对湖水哭泣起来。在湖边散步休闲的人见此情景,吓了一跳,热心人纷纷上前劝她,让她凡事要想开一些,有问题好好协商解决,千万不要干傻事。可任凭众人如何劝说,少女仍然不停哭泣,怎么也不应答。好心劝说的市民越来越多,少女却没有丝毫被说动的迹象,反而显得更伤心了,忽然,随着“扑通”一声,她纵身跳了下去! “不得了了,有人跳湖了,这么冷的天,水还蛮深的哩!”“扑通”的水声和群众的呼叫声,传进了刚刚走到湖边的陈明贵的耳朵里。老陈原在县人民医院保卫科从事保卫工作,4年前退休后被单位返聘,一个月前才“正式退休”。出于职业敏感,陈明贵很快冲到现场,当时周围已经有上百人围观,由于围观群众中以中老年人居多,谁也不敢下去。只见落水女子在水中挣扎,眼见湖水就要没过她的头顶。当时的气温在零度以下,见此情景,老陈二话没说,立即脱掉外面的棉衣和羊毛衫,身着内衣一头扎进水里。 “好样的,这个人了不起,这么大岁数了,就这么跳下去了,水多冷啊!”在围观者赞叹声中,只见陈明贵以娴熟漂亮的“蝶泳”姿势,三下两下就游到轻生少女身边。由于天气寒冷,水温很低,这名女子在水里一边哭一边不停地颤抖,老陈立即托住女子的后腰,一手划水,一手拖住这名女子,缓缓的游到岸边。青年女子得救了,老陈却受了伤。上岸后穿上衣服,在地上踩出了一串“血脚印” 。 目睹了这一情景,围观群众很是感动,纷纷拍手叫好,对这位老人见义勇为的举动表示赞许。大家纷纷说,以前只在报纸、电视上看到过这些报道,没想到宝应的雷锋就在大伙身边。 陈明贵的右脚被尖利的硬物划了一道6厘米长的大口子,在医院缝了7针。听说老陈跳湖救人的事情后,他的老伴很快赶到医院,一边查看老伴的伤势一边抹眼泪:“你都这么大岁数了,出什么风头啊,天这么冷!”面对心疼自己的老伴,陈明贵笑眯眯地“反驳”说:“这怎么是出风头呢?不能见死不救啊。再说,我本来就是干保卫工作的,我的单位也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不救心里不安啦。”陈明贵的两个女儿也都在县人民医院工作,她们对父亲的举动都很钦佩,并表示要向父亲学习,在日后的工作中要拿出足够的勇气来“救死扶伤”。 在救人的过程中,陈明贵也讲究技巧。他说,自己本来就是搞保卫工作的,懂安全,会救人。遇到这种突发情况,见义勇为是必须的,但也要讲科学,比如,冬天下水救人,最好把厚厚的棉衣脱掉,因为棉衣泡在水中,人的浮力会大很多,在水里的动作舒展不开,不利于救人。磨刀不误砍柴工,不差这个脱衣服的几秒种。 陈明贵今年64岁,1974年起一直在县人民医院工作。这次救人除了脚受伤外,还得了重感冒,目前正在接受治疗。他以前的同事介绍,老陈跳河救人并不奇怪,他从部队转业回医院当保卫干部30几年,抓过小偷,制服过坏蛋,扑过大火,参加过抗洪,曾经被省公安厅表彰为优秀保卫干部,连续16年被扬州市公安局表彰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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