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永庆,一名鲁垛镇人民调解员。自1996年3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以“五预”(预测、预报、预案、预警、预防)机制为要求,积极实践“六字调解法”(切、理、法、析、整、联),他时刻心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始终坚持缓事当急事办,小事当大事办,紧急之事立即办的原则,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300余起,防止矛盾激化60多起,制止群体性械斗30多起。每年他本人主持调解各类纠纷80余起,成功率100%,当事人履行率100%。先后获得多次荣誉:2007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防激化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2010年被宝应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法治宝应建设先进个人”。2010年被扬州市社会矛盾纠纷指导工作办公室评为“扬州市优秀人民调解员”。 2011年被扬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06-2010年度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12年度被宝应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鲁垛镇已连续多年被扬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四无”乡镇,他为维护辖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快放下药瓶,真想死了,有事好谈”
2011年4月30日一大早,他接到陶林村民调信息员姜文玖的电话后立即骑摩托车赶到了陶林村苗林四组,一到纠纷现场,就见多人正抱着手拿农药瓶的年轻人,看似这位年龄人欲寻短见,他大步上前对着年轻人大声一吼“快放下瓶子,真想死了,有事好谈”。当局面控制后,通过座谈得知:年轻人叫裴志健,是宿迁市人,2009年在苏州打工时与苗林四组的周扣华相识相恋并同居,2010年底周扣华返家后便一直未外出,后与同村的潘久洲结婚,今年4月29日,裴志健来到周扣华的家中,说周扣华生下的孩子是他的,他要求带走孩子,但周扣华及潘久洲是坚决不同意,裴志健势单力薄,便欲寻短见。得知原委后,他耐心地做起了裴志健的工作: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你要回孩子也没有事实依据,除非做亲子鉴定。换句话说,即使孩子是你的,由谁抚育双方也要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你年纪轻轻,没有必要寻短见,要走的路还很长……,几番工作后,裴志健非常信服地返回了自己的家乡。
“放下铁锹,想坐牢了,坐下来依法处理!”
2012年6月4日,接到镇矛调中心指令后,他立即赶到居委会王墩组田头,见双方群众约四十余人,不仅相互破口大骂,还手持铁锹对峙,一场械斗即将发生,在这关键时候,他完全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挺身站到对峙的双方群众中间,断然大吼“放下铁锹,想坐牢了,坐下来依法处理。”经与双方推选代表了解:原来王墩组为解决粮田排灌状况,就在葛跃恒等18居住户的后檐墙后二米处欲开挖一条新渠,就在开挖之时,葛跃恒等住户认为,由于他们家没有下水管道,平时都是自渗解决生活污水问题,新渠在灌溉时肯定会反灌进他们家中,势必会造成房屋无法排水,所以王墩组的群众要开挖,葛跃恒等住户拿揪反填,形成了持锹对峙。经背靠背地调解,反复地做群众工作,终于达成了向房屋后墙五米外开挖新渠的书面协议,化解了这场群体性械斗。
“马上放下打火机,浇灭火苗,否则派出所立即抓你。”
2012年6月27日凌晨,他没有起床,就接到鲁垛养殖场居民金兰英的求救电话,电话中说他丈夫邰贵喜正要点火烧鱼网。他立即起床,一边骑车赶往现场,一边电话通知派出所派员前往。到现场一看,鱼网已经烧着,邰贵喜手拿打火机正要点渔船的船篷,他快步跑上船,扑灭火苗的同时,对着邰贵喜大喊,“马上放下打火机,浇灭火苗,否则派出所立即抓你”。邰贵喜也被他的凛然正气震住了,扔掉了打火机,从河中舀水烧灭了火苗,他将邰贵喜带到调委会后了解得知:邰贵喜长期在上海崇明岛从事捕捞,前几天从上海回家后,从别人处听说老婆金兰英与柳堡镇一男子关系暖昧,便责问金兰英,发生争执后便点火烧鱼网、渔船。在狠狠地教育了邰贵喜一番后,责令其重新购置了鱼网。
“相信我,一定能处理好你们的问题。”
2012年12月14日,陈幸村杨河组部分村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镇党委多次派工作人员深入该村,但由于种种原因,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近60名群众闹着要越级上访。他得知情况后,主动向党委请缨,入村进行调查,他首先向杨河组的群众立下保证:“相信我,一定能处理好你们的问题。”然后利用三天时间走访了该村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摸清了问题的来龙去脉。2008年10月,该村成南组村民吴建顺承包了该组48亩土地,现已经到期,杨北组群众要求收回对外发包,但吴建顺以杨南组未安排自家责任田所种意杨未成材等为由,拒绝交回承包田。此问题迟此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小麦播种不等人,引起了该村群众的强烈不满。问题查清后,他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并提出了处理问题的建议。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土地、农经、林业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从而稳定了群众情绪,并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促使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延期协议,矛盾得到了化解,问题得到解决,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我为百姓解民忧,百姓就把我当朋友”,是史永庆同志体现基层调解员人生价值的信条。多年来,他忠于职守,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在调解过程中,严格遵守《人民调解法》的条款规定,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多年被镇党委政府以及上级评为先进。他深知这些荣誉的取得不仅是党和人民对他个人的鼓励和关怀,也是对整个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认可和支持。他决心一如既往,为了一方百姓的平安,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愿意奉献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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