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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湖:出台河道疏浚整治工作问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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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射阳湖镇为进一步提高河道疏浚整治工作行政效能,扎实推进河道疏浚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出台了《射阳湖镇河道疏浚整治工作问责办法》。
据了解,该问责办法列出了包括招投标不规范、不公开、不公平的,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故意刁难施工方的,清障不及时到位的,施工安全、质量标准把关不严的,在工程结束验收中未严格对照工程标准要求验收的等多种情形。射阳湖镇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照问责办法对村及相关职能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需问责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实现该镇确立的河道疏浚整治进度最快、质量最好、社会各方面普遍满意的目标。
(朱义彪 何广才 郝达玲)
原文出处:中国宝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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