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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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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5: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午饭时,突然从电视里听到这样一句话:官不压民民欺官。也许这个官员口出此言是想以此为由欺诈百姓,实不该扬,而我今天想借题发挥的却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怪事。
  某女,现年54岁,我公司员工,因其年龄已至退休,本公司考虑到她不再适应从事目前工作,楼上楼下爬来爬去的不安全,万一捽到哪儿对双方都不好。因此人事部门按公司规定给她按退休办理。可她不领这个情,先是自己到人事部吵闹,后又让家属打电话给老板,恶语相伤并向公司索赔五万元,不然就法院见。
  得知这事,气愤至极。想不通,这人怎么这么无赖,怎么就这么没有良心,且不说公司给提供了一次就业机会,解决了你的后顾之忧,光老板给你的帮助你也不应该反目成仇,以怨报德啊。家里有困难了,只要说出来,公司立马帮助解决,想想真的替老板不值。公司自成立以来,他先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上千人次,帮扶失学儿童及贫困职工高达数万元。今年初,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我公司积极响应,率先为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社会保险。在公司忙于新项目上马资金周围不过来的情况下,老板想尽一切办法筹措资金甚至借高利贷也不拖欠员工工资。像这样的老板哪里去找?你要告他,告他什么,他哪里违反法律了?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政府给予了诸多保护政策,但你也不能借此来胡搅蛮缠,不错,现在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谁都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你也得正确使用啊,怎么动不动就法庭上见呢?
  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那句“官不压民民欺官”,不是吗?!当然这官不是贪官,这民也不是良民!
发表于:2008-9-3 1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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