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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两产品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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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批准我县湖西岛有机大米、糙米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湖西岛有机大米、糙米产品由湖西岛有机农场开发,该农场坐落于生态环境优美的宝应湖国家湿地生态保护区内,该农场致力于对安全生活健康民生的追求,全方位营造自然、营养、安全、健康的有机新生活,目前有机种植面积4765亩。农场于2001年通过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OFDC)有机认证,2006年获得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称号,成为国家质监局组织抽检通过的首批有机食品质量合格单位。并先后通过中绿华夏有机认证中心有机食品认证和欧盟有机认证。
自2012年推行生态原产地制度以来,全国已有15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而我县湖西岛有机大米、糙米产品则是国内首家通过生态原产地评定的有机粮食产品。 (高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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