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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院:调结一起500余人集体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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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快速调处一起500余人集体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我县一劳动密集型企业停产歇业,500多名工人集体维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县仲裁院首次接待工人代表仲裁咨询时,即告知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所需材料、基本程序等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关格式样本,指导劳动者填写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仲裁院收到劳动者仲裁申请书后,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仔细核对500余人的仲裁请求,当场办理立案手续。 仲裁院按照集体争议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庭、优先审结”的原则,立即向双方送达仲裁文书,同时建议企业放弃答辩期。企业签署放弃答辩期同意书后,即安排开庭日期,为当事人缩短了案件处理周期。经多方调解,双方最终在开庭前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仲裁调解书。至此,这起集体争议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周玉蓉 潘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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