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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扰不扰民 各有各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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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16: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随着“广场舞”队伍不断壮大,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宝应县城区不少广场上就会响起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大家伴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但是由于多数广场紧靠小区,“广场舞”也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
  每天早上5点到晚上10点,宝应城区白田广场上就会响起嘈杂的音乐声,住在广场附近牡丹园小区的王金贵老人每天都会受到影响。他告诉记者,从早上5点钟左右一直到晚上10点钟,这个噪音不断,唱歌的,跳舞的,打牌的,甚至包括扭秧歌的,声音都特别大,影响了居民的休息。牡丹园小区因为是老旧小区,居住在这里的老年人较多,大家的生活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本来这个地方是个学区房,好多农村的孩子上来上学,在这个地方由于环境的影响,好多搬走了。”王金贵说道。
  同住牡丹园的林女士告诉记者,每天晚上7点到10点,一群中老年人便在广场上跳起了广场舞,喇叭声非常响亮,她家的小孩眼看就要高考了,为了让孩子能够专心学习,她已经将孩子送往外婆家住了。“每天听这些噪音对我们来说已经成为一种折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锻炼健身本是好事,但如果健身的人只考虑自己不顾他人的感受,那就很容易产生矛盾和问题。
  “怎么我们老年人跳个广场舞就变成扰民了?”广场舞爱好者吴阿姨有些委屈,今年66岁的她,晚上出去跳2个小时的广场舞已经成为每天的必修课,正因为坚持锻炼,她的身体一直很硬朗,身手矫健。“老人最怕孤独了,每天晚上准时去跳个广场舞,既是锻炼身体,活动筋骨,也是我们这些老人家的精神寄托。”在吴阿姨看来,年轻人应该多些理解和包容,她们每天料理家务,只能在晚上这段时间出来放松放松,声音大点儿,也就那么一会功夫,应该不影响休息。
  牡丹园小区的居民也曾多次向公安部门反映,但是得到的答复却是需要环保部门出具噪声鉴定书才能介入管理。为此,记者专门联系县环保局了解情况。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它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应当由公安部门处理,老百姓可以直接打到公安110,环保部门配合他们搞检测,提供数据。
  群众利益无小事。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不同的人群自然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生活习惯,首先要倡导居民作为社会公民,都要胸怀公德意识,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多替他人着想。其次,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应不惧繁琐,抓好规范与管理,注重“时间的选择”、“音量的控制”、“地点的规范”上考虑,引导居民共同制定各方面认可的公约,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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